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要求,2016年5月至11月我局对2015年度10个部门和10个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6.5亿元(含中央、省、市、县),项目覆盖农业、水利、交通、环保、社保、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方式 今年绩效评价是在预算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组织第三方独立评价,由中介机构库中选取的6个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评价任务,分为6个绩效评价小组,实行项目事中、事后评价,旨在提高预算单位的“绩效”意识,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让每一分钱都花出效益。评价前,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与绩效科人员将小组分别送到项目单位,按程序、按规则同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项目承办人深度对接,讲解绩效评价要求,宣读绩效评价廉政纪律。评价中,绩效科对第三方独立评价工作实行动态监督指导,通过每天上传工作日志、实地抽查指导、一对一传授绩效评价知识、相互学习切磋,及时纠正绩效评价过程中的问题。评价结束后,由专家组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执业水平、工作态度、评价报告等进行评审,形成第三方独立评价、财政严格监管、专家权威评审环环相扣的评价机制。 二、评价结果 本次对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等10个项目和发改委等10个部门进行了整体再评价。项目评价指标涉及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加分项等四方面,从项目立项、项目目标、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果、能力建设及可持续影响等多方面进行实地勘察与对比分析。部门整体评价指标涉及部门战略规划与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人员及资产管理、部门履职、社会效益、能力建设等九方面。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评分均采用百分制加附加5分,满分为105分,计算综合得分。根据《晋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规定,评价等级分为优秀(综合得分≥85)、良好(85>综合得分≥70)、合格(70>综合得分≥60)、不合格(综合得分<60)4个等级。本次评价优秀6个,良好13个,合格1个,详见下表。 项目评价结果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得分 | 等级 | 1 | 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 市医保中心 | 89.1 | 优秀 | 2 | 2015年新型农民职业培训 | 市农委员 | 89.31 | 3 | 2015年晋城市农村公路养护经费 | 市交通局 | 81.47 | 良好 | 4 | 2015年市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 市公安局 | 80.97 | 5 | 2015年晋城市农村公路村通水泥(油)路完善提质工程 | 市交通局 | 77.60 | 6 | 2015年放心早餐工程 | 市商务局 | 76.20 | 7 | 2015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防治 | 市环保局 | 75.78 | 8 |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 市住建局 | 72.97 | 9 | 2014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防治 | 市环保局 | 70.90 | 10 | 2015年养老福利扶持资金 | 市民政局 | 62.41 | 合格 | 11 | 晋城市时家岭公园建设 | 市园林局 | 事中 | |
部门整体评价结果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得分 | 等级 | 1 |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87.52 | 优秀 | 2 | 晋城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 | 86.93 | 3 | 晋城市林业局 | 86.55 | 4 | 晋城市农机局 | 86.35 | 5 | 晋城市民政局 | 84.65 | 良好 | 6 | 晋城市统计局 | 84.15 | 7 | 晋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局 | 83.16 | 8 | 晋城市审计局 | 82.06 | 9 | 晋城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 81.83 | 10 | 晋城市畜牧兽医局 | 80.76 |
三、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共性问题 经过几年的预算绩效评价,理顺了财政与部门间的关系,理顺了部门与单位间的关系,理顺了单位财务与项目管理间的关系,理清了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增强了各部门和单位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了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以及社会中介共同推进绩效管理的新局面。比如,经信委、商务粮食局等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主动提出指标设置建议,多次往返财政沟通交流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与建议,对最终评价报告形成整改报告报送财政部门,显然各预算部门和项目单位的绩效意识有了明显提升,均能主动填报绩效目标和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多数项目单位能按规定程序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依据项目方案要求按时完成,较好地发挥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且能够运用评价结果进行规范管理与及时纠偏,对提高工作和资金使用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在评价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项目单位绩效意识淡薄,重视不到位。由于预算绩效管理是新理念,各预算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理解不到位,部门单位领导、财务人员,思想上把预算绩效管理等同于合法性、合规性管理,不注重项目效益和效率,认为只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就行,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绩效自评和财政部门组织的再评价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敷衍应付现象,甚至有抵触情绪,在实地勘察、基础数据收集过程中,不提供资料,造成数据的缺失,增加了绩效评价工作难度。二是项目单位理财观念不强,认识不到位。各预算单位,从财务人员到分管领导,甚至主要领导,思想解放不够,观念更新不快,部门利益严重,大局意识不强,只注重资金的争要,不注重资金的管理,只注重资金的分配,不注重资金的节约,认识不到预算单位花钱也是理财,认识不到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血汗钱,花每一分钱都要向人民交账。受部门利益驱动的影响,财政有效合理整合资源难度较大,致使财政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不高。三是财务力量薄弱,管理不到位。预算部门是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的第一责任主体,预算编制能否精细、执行能否快速、监督能否到位,绩效能否凸显,都与财务人员关联密切。目前,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状况,一方面是人员少,另一方面专业知识缺乏,业务能力较低,专业化品质不强,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很难适应改革的需要,致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滞后。 四、项目和部门存在的个性问题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项目单位普遍存在绩效观念淡薄,管理意识不强,“重立项,轻调研;重分配,轻审核;重支出,轻监管;重数量,轻质量;重投入,轻效益”等共性问题。项目完成后自评报告没有体现绩效,有的根本没有进行自评,如晋城市民政局虽然撰写了养老福利扶持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但内容短、数据缺、自我评价像总结。 1.绩效管理意识薄弱。截止绩效评价日,10个项目单位中有3个单位尚未填报绩效目标,有4个单位自评报告未完成。虽然多数项目单位已经填报绩效目标和完成自评工作,但填报人员对绩效目标缺乏量的概念,敷衍了事,责任意识不强,往往造成项目完成后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脱节。如:晋城市环保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生活污水防治项目绩效目标仅包括预期产出,未包含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绩效目标不够全面、明确和具体。有的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不重视,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所提供资料不完整,在评价报告出具后才补充资料,造成绩效评价工作重复劳动。 2.前期调研不充分。对有些政策性补助资金,预算单位存在完任务的心态,未充分考虑项目实施后的效果与过程中预期的问题,形成了养“懒人”项目,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如晋城市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户越贫困,其自筹资金和组织实施的能力越弱,越难以完成危房改造,而有一定经济基础和组织能力的农户,却因为能够完成危房改造而得到了政府补助,目前缺少对弱者进行倾斜与帮扶的标准和措施,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时家岭公园建设前期调研不充分,致使开工后,由于拆迁户迟迟不肯搬迁,公园建设不得不停工待建。 3.监督管理不到位。在评价过程中发现,项目单位依据政策积极完成项目分配,但未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去核实项目实施对象的条件是否合规,更没有根据项目进度检查跟踪效果,致使财政资金流于形式,没能发挥引领作用,也没能让老百姓体会到惠民的本意。 4.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不规范。5.配套资金不配套,项目变更不履行程序。 (二)部门存在的问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三年来,成绩与问题并存,机遇与挑战同在。从积极方面来看,多数部门已逐渐开展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在预算编制时积极了解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绩效目标填报,预算执行中经常督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预算完成后能自觉开展对下属单位的绩效自评,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完成评价指标的设置和财政组织再评价,对推动我市预算绩效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从消极方面看,由于对预算绩效管理缺乏系统的学习和了解,加之部门财务人员少,对各项目申报管理情况不熟悉,没有尽到管理会计的职能,无法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1.目标管理方面 无战略目标,年度目标模糊,预算编制未细化。建议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应对项目的工作进度做到统筹兼顾,加强时间管控,明确资金安排、人员配置。 目标任务未完成。信息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并提供数据资源信息,部门单靠“单打独斗”是力不从心和难以为继的。 2.人员管理方面 机构合并不彻底,借调人员严重,基层力量薄弱。绩效评价中发现,一些单位属于撤销合并单位,由于工作还未理顺,财务还在原单位运行,并未整合。 3.财务管理方面 预算支出未细化。支农资金投入渠道分散,各自为政。支出进度慢。 4.资产管理方面 固定资产管理基础薄弱。未形成书面盘点记录,无法确定资产是否安全完整,造成资产使用效能不足。 后期管护力量薄弱。 五、相关建议 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是政府管理理念的创新和管理方式的变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是一项长期、系统、艰巨的工程。特别是新《预算法》的出台,将预算绩效管理上升到了法律层面,为预算绩效改革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与氛围。针对现阶段我市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下步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需要处理好以下几方面: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因素,需要准确合理的政府职能定位,这也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目标体系的前提。通过界定政府部门职能、划清部门职能边界和划清部门支出范围等手段,解决政府职能不清晰、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 (二)将部门规划与预算绩效有机结合 部门规划是部门履职的行动纲领,也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两者只有相互衔接、良性互动,才能共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要求,财政部门与各部门共同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事项进行预测、分析,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评价和考核办法。 二是建立预算项目库。改变预算管理“先有钱,再找项目”的模式,解决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项目准备不足、财政资金闲置、年底突击花钱和资金绩效不高等问题,关键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同时对项目库的准入门槛、滚动管理、项目排序、项目提取等进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三)完善预算管理体系 预算绩效管理是对现有预算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推进绩效管理必须依托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增强预算完整性。按照新预算法第4条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完整编报全口径预算,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并依法提请人大审查批准。 二是做好“三个统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三是提高预算精准性。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优化项目分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执行和评价中的支撑作用。 (四)完善保障体系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的各个层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需要更多的外力支撑,必须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保障体系。 一是制度保障。虽然新预算法明确了“讲求绩效”的预算管理原则,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要求,但是具体的实施细则仍未出台;在组织领导层面,需要政府高层支持,培育绩效文化,建立激励机制,应用评价结果进行绩效问责;在实施层面,需要各职能部门建立起真实、准确反映行业特征的管理制度、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二是智力保障。评价指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难点之一,要引入科研部门、高校专家、中介机构等“外脑”参与研究制定,形成有效的智力保障体系。 三是技术保障。充分利用现有的预算绩效管理系统软件,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要求,改进现有预算管理流程,对绩效信息进行有效的处理,为提高预算管理的整体效率提供保证。 (五)完善目标考核体系 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和基础,预算绩效管理成效如何,重在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履行得如何,基础打得如何,只要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履职到位,能力具备,基础扎实,预算绩效管理就能够落实到位,就能够收到明显的成效。如何能够引起预算单位的重视并调动其积极性,关键一点是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把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 晋城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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