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市科协纪检组长范胜利同志代表巡察组作意见反馈,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殷宏伟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国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朱全红、巡察专员武琳,市财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驻局纪检组,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7月5日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开展政治巡察,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和约谈,查阅相关资料,受理信访举报,深入群众进行走访,顺利完成了巡察工作任务。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及时向市财政局进行巡察情况反馈。 范胜利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政治巡视的指导意见》,用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准和要求衡量,还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线索4件,发现“三大方面”问题11个。 范胜利强调,市财政局党组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党建责任落实,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夯实党的基层基础;要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日常监督,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范胜利要求,市财政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建立市县巡察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对巡察组反馈的各类问题,要分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要按照规定期限及时组织力量调查处理,并将情况报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领导班子的整改情况报告和党组书记、局长组织落实情况报告,要在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经巡察组审核和党组书记、局长审签后,报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殷宏伟指出,市财政局党组要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意志坚定讲忠诚,使命神圣讲担当,坚决落实市委要求,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学习、带头整改,在整改中增强党性,在整改中规范用权,在整改中全面提高。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通过巡察整改,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真正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真正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规范,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殷宏伟强调,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强化党规党纪意识,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关心重视巡察整改、支持配合巡察整改、有序参与巡察整改的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明确具体的落实整改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在“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精准发力,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崔国炜在表态发言中指出,市委巡察组为期两个月的全面巡察,既为市财政局找出了工作中的短板,又为其作出了工作上的表率。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反馈和整改工作,不仅照单全收,而且要以“人一之我十之”的精神,确保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促进财政事业科学发展。 崔国炜强调,要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三大方面”11个问题和4件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究,决不避实就虚,逐条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列出细化清单,作出整改承诺,责任到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绝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反馈的突出问题及相关责任要认真调查,依据事实和法纪严肃处理。强化一岗双责,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在全局形成促整改、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崔国炜要求,对巡察意见进行反馈,并不意味着巡察工作的结束,从严治党是一场持久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把巡察整改与财政各项工作相结合,推动财政事业健康发展。要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党的领导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改进财政各项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水平。(办公室 王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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