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明确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和稳妥处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确保不发生本市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维护全市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预案》指出,各级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日常风险管理,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妥善处理政府性债务偿还问题。同时,要加强财政资金流动性管理,避免出现因流动性管理不善导致政府性债务违约。对因无力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或无力承担法定代偿责任等引发风险事件的,根据债务风险等级和应对处置需要,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预案》要求,当市级或全市范围(跨县)发生特别重大债务风险事件时,市领导小组应当启动I级响应;当全市范围(跨县)发生重大债务风险事件时,市领导小组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市级政府辖区内2个以上县本级政府发生债务风险事件或全市范围(跨县)发生较大风险事件时,市领导小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当单个县本级政府发生债务风险事件时或全市范围(跨县)发生一般风险事件时,市领导小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发生后,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转为晋城市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采取政府财政重整计划(拓宽财源渠道、优化支出结构、处置政府资产、申请上级救助、加强预算审查、改进财政管理、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分类处置;舆论引导等应急措施,维护全市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连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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