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需办公家具采购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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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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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需办公家具
采购变更公告
受晋城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我中心对晋城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需办公家具(JCGP2017?6010H)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并于2017年12月1日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晋城在线》等媒体刊登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定于2017年12月14日15时进行招标采购,在此期间,采购人根据自身实际要求及申请,对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9日14时30分至15时
2、磋商时间:2017年12月19日15时
3、地点: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现场踏勘
时间:2017年12月15日9时(上午8时30分至9时签到)
地点:晋城市政务中心(文博路中段,泽州公园东门路对面)
联系人:王张平 联系电话:13593333066
未按要求踏勘现场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样块要求
各报价人必须按要求将相关报价产品样块带到评审现场,以便谈判小组看样评审。未按要求提供产品样块及产品样块不全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必须提供的产品样块要求如下:
样块要求(6个):100mm×100mm高密度板、100mm×100mm高密度回弹海绵、100mm×100mm橡木、大会议室会议椅样块(毛坯椅架、坐垫横切面、靠背横切面)。
四、评审办法
三 、技术部分(45分)
1、根据报价供应商提供所报产品样块展示或质量情况分10分、7分、3分三个档次评分;
2、报价产品安全、技术先进、稳定性强、易用、易维护,根据报价产品情况分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1分;
3、提供主要产品(或同类产品)的原材料材质检验报告,至少包括甲醛释放量检验报告,根据报价人相关情况分5分、3分、1分三个档次评分;
4、家具生产企业生产设备及能力,生产工艺、流程,根据报价人相关情况分5分、3分、1分三个档次评分;
5、报价产品技术性能指标(20分)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得11分,任何一项主要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将导致报价无效;
(2)根据报价人对一般技术需求的响应程度分两个档次,分别得4分、2分;
(3)报价家具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的得2分。
(4)每有一项主要技术需求或性能描述正偏离的得1分,得满3分为止。此项分值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质检部门质检报告和报价人提供的原件,且原件和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料完全一致进行共同认定。(报价人参加报价时必须提供原件,如不能提供的将不得分)
四、价格部分(35分)
价格分值为35分,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其它事项不变。
采购单位:晋城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晋城市凤台西街289号
联 系 人:王张平 联系电话:13593333066
集中采购机构: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晋城市泽州南路422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048000
项目联系人:杨逮宁 电话及传真:0356-2222508
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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