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监管工作,结合财政工作特点,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以多种监管手段形成合力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构筑“智慧阳光财政”监管体系。
一是全面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动态监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所有财政性资金,重点监控财政内部管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等内容。今年以来保障了预算执行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和财经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铺开专项财政检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孔雀计划”专项资金和代理记账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提升全区会计信息质量。开展街道全面财政财务检查,对10个街道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核算,银行账户管理,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进行彻底检查,通过检查解决街道历史遗留问题,规范街道财政管理。开展卫计系统重点学科经费、非税收入等多个专项检查,通过财政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是全面深化人大监督作用。主动配合区人大做好预算支出联网监督工作。在金财核心系统中增加综合查询子系统,实现了金财系统、经建系统与人大预算监督联网三大系统对接,区人大可随时查询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民生项目的支付情况,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提高预算执行监督水平。积极落实人大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决议与意见,按时向人大代表通报财政收入支出情况,今年共完成市、区人大18个建议的回复工作,得到了市、区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
四是全面落实审计监督意见。全年共接受财政部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广东省审计厅对区主要领导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市财委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区审计局对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等多个部门的审计8项检查,组织全区各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切实有效提高了我区财政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是全面凸显社会监督作用。督促全区59个部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公开做到时间、范本、内容、形式、程序五统一,主动接受大众监督,财政信息阳光透明。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深入开展绩效再评价和重点评价。绩效目标实现全批复与公开,全区59个部门2017年绩效目标已全部批复并公开。通过以上综合举措,保证了宝安区财政工作的阳光化、智慧化、高效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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