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甘肃专员办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机制建设,主动介入事前、事中监管,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制定预算监管通知函加强事前监管。在预算监管工作中,有些单位专项资金和补贴申报不规范、不及时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仅影响了审核工作效率,也导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不能按时拨付,对此,我办制定了《预算监管通知函》,明确监管事项、重点监管内容、时限要求、我办对口处室和对口联系人,并附有需提供监管资料清单,提前发送监管对象单位,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专项资金和补贴申报工作,上半年共发送《预算监管通知函》10份,面向11家单位,涉及15项专项资金,有效提高了监管工作效率和成效。
二是建立约谈制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随着监管工作的开展,我办建立起了监管重要事项领导约谈制度,通过约谈加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的重视,了解实际困难和问题成因,从源头促进问题的解决。例如,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情况约谈了银监局等单位领导,主动介入预算编制事前监管;结合国库直接支付审核情况约谈了西北民族大学、中科院近物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规范申报手续,督促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在对世行贷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事中监管时发现某市项目提款支付进度远远落后于计划进度,为此,我办约谈了该市主要领导,督促配套资金到位,加大工程进度,目前已经促使该项目提款报账进度由之前的4.8%提升至9%,预计10月底能够达到13%。
三是转变审核方式加强日常监管。我办尝试将一年一次的审核项目转变为日常监管和年度重点审核相结合的审核方式,业务一处、二处、三处、四处各选择一个审核项目进行试点,按季要求监管单位上报审核材料进行审核,年末按财政部审核时限要求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年度重点审核确认;我办还将此项工作写入处长目标责任书中,年末考核落实,促进提升预算监管成效。
四是建立省内通报制度促进规范管理。对审核结果严格按财政部要求的范围上报,但是对于审核、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或者重要问题,同时上报省政府有关领导,并且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促进各市县对照自查,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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